[公告]鵬欣資源:關於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490 證券簡稱:鵬欣資源 公告編號:臨2017-119
桃園靜電機出租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記日:2017年9月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記數量:1000萬股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鵬欣資源”)根據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已於近日完成瞭《鵬欣環球
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程序
1、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
於及其摘要的
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瞭獨立意
見。
2、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及其摘要的議
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核實的議案》。
3、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通過公司網站和上海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公示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公示
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17年5月12日,
公司監事會發表瞭《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於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4、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及其摘要》、《鵬
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關
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並於2017年5月20日披露瞭《關於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
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開瞭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
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瞭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
名單進行瞭核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1、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8月30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3.95元/股
4、本次授予向12名激勵對象共授予10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具體分配如下:
姓名
職務
獲授的限制性股
票數量(萬股)
占實際授予限制性
股票總數的比例
占本激勵計劃公告
日股本總額的比例
樓定波
董事長
170
17%
0.09%
王冰
董事
200
20%
0.11%
公茂江
董事
170
17%
0.09%
彭毅敏
董事
170
17%
0.09%
何寅
總經理
60
6%
0.03%
儲越江
油煙靜電機租賃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60
6%
0.03%
公司董事會認定的經營管理骨幹
(6人)
170靜電油煙處理機租賃
17%
0.09%
合計(12人)
1,000
100%
0.53%
註: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本計劃提交股東大
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本計劃提交股東大會
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本次授予登記的激勵對象以及獲授的權益數量與前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披露的名單數量情況一致。
二、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購註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本激勵計劃限售期為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12個月。激勵
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
務。
台北靜電機出租解除限售後,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
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註銷。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時間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自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12個月後的
首個交易日至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
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40%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台北靜電油煙機出租自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24個月後的
首個交易日至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
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自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36個月後的
首個交易日至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
48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三、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7年8月31日出具瞭《鵬欣環球
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眾環驗字[2017]230006號),認為:截至2017年8月30日止,
公司本次實際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3.95元,
實際募集股票認購款總額39,500,000.00元。其中,本次新增實收資本合計人民幣壹
仟萬元整(大寫),其餘29,500,000.00元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公司本次增資前的實收資本人民幣1,881,366,862.00元,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於2017年2月23日出具眾環驗字(2017)230003
號《驗資報告》。截至2017年8月30日止,變更後的累計實收資本人民幣
1,891,366,86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為1000萬股,於2017年9
月8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記。
五、授予前後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由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增加至1,891,366,862股,導
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權比例發生變動,具體情況如下:公司控股股東
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415,858,727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
股本總額的22.10%;授予完成後,占公司股本總額的21.99%,仍為公司控股股東,
本次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
六、股本結構變動情況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證券類別
(單位:股)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增減(+,-)
本次變動後
數量
比例
股權激勵定向增發股票
數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02,366,862
21.39%
10,000,00
412,366,862
21.80%
二、無限售流通股
1,479,000,000
78.61%
0
1,479,000,000
78.20%
三、股份總數
1,881,366,862
100%
10,000,000
1,891,366,862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後,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
七、公司增發限制性股票所籌集的資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八、本次授予後新增股份對最近一期財務報告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
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於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企業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
型對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對公司相關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將產生一定的影響。董事會已確定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17年8月30日,根據
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總額確認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成本,則2017年-2020年限制性股
票成本攤銷情況見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
票數量(萬股)
需攤銷的總費
用(萬元)
2017年
(萬元)
2018年
(萬元)
2019年
(萬元)
2020年
(萬元)
1000
4900.00
1061.67
2531.67
980.00
326.67
上述結果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瞭與授予日、授予價格和
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最
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特此公告。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2、《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證券代碼:600490 證券簡稱:鵬欣資源 公告編號:臨2017-119
桃園靜電機出租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記日:2017年9月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記數量:1000萬股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鵬欣資源”)根據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已於近日完成瞭《鵬欣環球
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程序
1、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
於及其摘要的
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瞭獨立意
見。
2、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及其摘要的議
案》、《關於的議案》、《關於核實的議案》。
3、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通過公司網站和上海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公示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公示
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17年5月12日,
公司監事會發表瞭《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於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4、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及其摘要》、《鵬
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關
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並於2017年5月20日披露瞭《關於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
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開瞭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
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瞭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
名單進行瞭核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1、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8月30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3.95元/股
4、本次授予向12名激勵對象共授予10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具體分配如下:
姓名
職務
獲授的限制性股
票數量(萬股)
占實際授予限制性
股票總數的比例
占本激勵計劃公告
日股本總額的比例
樓定波
董事長
170
17%
0.09%
王冰
董事
200
20%
0.11%
公茂江
董事
170
17%
0.09%
彭毅敏
董事
170
17%
0.09%
何寅
總經理
60
6%
0.03%
儲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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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60
6%
0.03%
公司董事會認定的經營管理骨幹
(6人)
170靜電油煙處理機租賃
17%
0.09%
合計(12人)
1,000
100%
0.53%
註: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本計劃提交股東大
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本計劃提交股東大會
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本次授予登記的激勵對象以及獲授的權益數量與前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披露的名單數量情況一致。
二、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購註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本激勵計劃限售期為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12個月。激勵
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
務。
台北靜電機出租解除限售後,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
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註銷。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時間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自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12個月後的
首個交易日至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
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40%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台北靜電油煙機出租自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24個月後的
首個交易日至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
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自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36個月後的
首個交易日至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
48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三、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7年8月31日出具瞭《鵬欣環球
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眾環驗字[2017]230006號),認為:截至2017年8月30日止,
公司本次實際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3.95元,
實際募集股票認購款總額39,500,000.00元。其中,本次新增實收資本合計人民幣壹
仟萬元整(大寫),其餘29,500,000.00元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公司本次增資前的實收資本人民幣1,881,366,862.00元,已經中審眾環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於2017年2月23日出具眾環驗字(2017)230003
號《驗資報告》。截至2017年8月30日止,變更後的累計實收資本人民幣
1,891,366,86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為1000萬股,於2017年9
月8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記。
五、授予前後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由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增加至1,891,366,862股,導
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權比例發生變動,具體情況如下:公司控股股東
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415,858,727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
股本總額的22.10%;授予完成後,占公司股本總額的21.99%,仍為公司控股股東,
本次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
六、股本結構變動情況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證券類別
(單位:股)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增減(+,-)
本次變動後
數量
比例
股權激勵定向增發股票
數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02,366,862
21.39%
10,000,00
412,366,862
21.80%
二、無限售流通股
1,479,000,000
78.61%
0
1,479,000,000
78.20%
三、股份總數
1,881,366,862
100%
10,000,000
1,891,366,862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後,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
七、公司增發限制性股票所籌集的資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八、本次授予後新增股份對最近一期財務報告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
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於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企業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
型對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對公司相關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將產生一定的影響。董事會已確定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17年8月30日,根據
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總額確認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成本,則2017年-2020年限制性股
票成本攤銷情況見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
票數量(萬股)
需攤銷的總費
用(萬元)
2017年
(萬元)
2018年
(萬元)
2019年
(萬元)
2020年
(萬元)
1000
4900.00
1061.67
2531.67
980.00
326.67
上述結果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瞭與授予日、授予價格和
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最
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特此公告。
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2、《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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